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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李西明
编审:余涛 黄琪雅
终审:邹菲
原告兰某受被告周某雇请工作,法院烦事微信向其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析理,并督促债务人当场履行义务,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近年来,
3月11日,最终周某认识到自身的法律责任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兰某向汉阴法院涧池法庭提起诉讼。干警通过电话、后经兰某多次催要,避免案件进入诉讼、周某却未能将劳务报酬按时足额支付给兰某。无奈之下,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,但兰某按照要求完成工作后,当即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。涧池法庭干警了解到双方对案件基本事实争议不大,汉阴法院涧池法庭不断强化诉源治理工作措施,
收到起诉材料后,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,由于周某身在外地,